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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这些事要关注
2022-09-01 09:32: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开学季到来,除了教育方面以外,一批关于医保、出租房、铁路出行等新规也将于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一年级上学期设为入学适应期

  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市、区)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正式实施

  财政部此前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度》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

  安徽、福建、江西多地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上牌、通行等,将于9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消防条例》规定将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规定黄牌电动车附加红绿标识管理;江西宜春发布通告,无牌超标车禁止上路。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定向使用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2022年9月1日起,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北京: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干预”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长三角铁路推广电子化补票

  根据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部署,长三角铁路将于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届时,长三角铁路所有客运车站和旅客列车(市域铁路除外)将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旅客在列车和到站办理补票业务时可享受到铁路电子化创新带来的便利。据悉,目前铁路列车和到站补票,乘车和出站凭证是打印的纸质车票。实施电子化补票后,乘车和出站凭证为办理补票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河北:2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

  据河北省医保局消息,河北省医保局一次性开展了镇痛泵、骨水泥、超声刀头等2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此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9月1日执行,届时,全省执行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责任编辑: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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