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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政策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021-07-23 09:00:22 来源:甘肃农民网 编辑:王丽丽

甘肃农民网讯(新甘肃·甘肃农民报记者王典)为支持甘肃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甘肃省于7月2日印发实施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普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7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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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主要有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别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激励引导、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组织实施4条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作为支持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针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短板弱项,支持革命老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提出“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庆阳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省级将原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留“两市一县(庆阳市、平凉市及白银市会宁县)”,不参与分享;资源税原基数部分全部留市县,增量部分省与市县按3:7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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