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农民报通讯员 周俊宇
“发展中药材产业这件事我们已经计划了好几年,但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契机。直到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了解到杏胡台村在进行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有利于发展中药材种植及相关配套产业,现在杏胡台村完成了‘政经分离’,我们的项目也可以尽快落地了!”近日,甘肃泽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晓明告诉笔者。
在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杏胡台村三家山片区,长期低效的土地利用问题得到了改善——杏胡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甘肃泽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次沟通,签订了《特色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初步流转了两百多亩低效用地。同时,一些家庭农场也纷纷响应,计划流转150亩土地种植中药材,以及30亩土地用于果树种植,为村庄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核心。自去年起,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杏胡台村积极探索并实施“政经分离”政策,明确了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界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扫清了障碍,注入了新的活力。
很长一段时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之间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受限,活力不足。西固区新城镇园艺村按照区有关征拆计划,村民房屋全部拆迁安置,土地征拆后还剩余承包地420亩,林地500亩。如今,通过权责界限的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独立自主”运营。村集体经济组织肩负起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重任,通过与新城镇政府关于园艺村辖区土地确权后交接,与村辖区两个公司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积极开展与所辖企业的合作,努力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
园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社社长王义霖说:“大阴沟庙台子这片地,原本就属于园艺村集体土地,之前没有给我们村产生任何经济收益。这次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既开发利用了这片土地资源,又能给村集体带来经济收益,这是好事啊!”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分设改革试点村,园艺村、杏胡台村在年初就已通过“事务分离”“资产移交”阶段的工作,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通过“账套分设”阶段的工作,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和村民委员会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西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春德介绍,西固区将按照“一年开展试点、两年整体推进、三年完善提升”的总体部署,在达川镇完成整镇试点(5个村)、其余乡镇(涉农街道)各完成1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总结试点村先行经验及成效,梳理思路措施,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事务分离、资产分管、账套分设、核算分开,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多种形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有一定社会认可度、有竞争优势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乡镇、样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