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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以农村土坯房改造“小切口”,破乡村振兴“大命题”
2021-09-09 17:03:51 来源:甘肃农民网 编辑:王丽丽

甘肃农民网讯  今年以来,肃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委“河西地区要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上靠前探路”的要求和《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探索出以农村土坯房改造“小切口”,破乡村振兴“大命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路子。2021年,采取“原址重建、异地新建、村企联建和棚户区改造”四种模式,改造农村土坯房2000户,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宜居新村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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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学习调研,夯实推进落实基础

按照“先行先试”要求,肃州区紧盯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利好政策,面对农村土坯房存量大,人居环境水平不高的现状。肃州区委、区政府紧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问症把脉,以农村土坯房改造为突破口,以提升农村人居面貌为目标,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启了乡村振兴新篇章。一是“补知识”。针对具体工作人员对乡村振兴政策不熟悉、情况不了解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学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会议讲话和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开展研讨交流,切实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谋划抓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学经验”。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先后组织18人次集中赴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学习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赴张掖学习土坯房改造工作经验,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找到了短板和差距,更提振了乡村建设的信心。三是“深调研”。肃州区委、区政府提出土坯房改造工作以来,3次深入乡镇,6次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听取农户农村土坯房改造意见,召开4次研讨交流会,听取部门、乡镇村组意见,通过调研,为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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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政策,统一思想共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让利民好政策家喻户晓是工作的前提,自印发指导意见后,乡镇通过召开镇、村、组三级会议,走访农户、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形式,对土坯房改造政策的实施范围、申报程序、补助标准等进行详细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晓“为什么要改造、怎么改造、政府支持政策以及实现什么目标”。多次召开推进会,向工作人员传达省、市、区政策导向,特别针对建房标准、建房模式等进行全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在乡村落地开花,为顺利推进统一了共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21年,经农户申请、乡镇申报、区级审批,共批复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示范点28,改造农村土坯房2000户。

规划引领,创新思维模式,全力打造特色民居

一是高起点规划。农村土坯房改造设计面广、农村群众重视程度高、农民期望大。为彻底改变原有乡村面貌,在准确把握乡村多样性、差异性特征,充分尊重示范点自然风貌、紧扣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引领、统一风貌、统一设计”的理念,按照“一点一图”,突出实用性和兼顾美观性的要求,28个示范点概念性方案设计,全部邀请省外具有甲级资质、经验丰富、实力强的设计公司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设计打破原有居民点对称式、条带式、兵营式布局模式,全部设计为二层别墅或以上建筑,房屋根据地形地貌错落有致,风貌为仿汉唐式、新中式等建筑风格,户型以一体两户为主。先后4次组织召开由区四大班子领导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概念性方案设计评审会,逐一评审示范点风貌,吸收各方面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设计,确保示范点风貌既符合当地特色又能体现新意。二是高标准建设。建设模式上,采取原址重建、异地新建、村企联建、棚户区改造四种建设模式进行土坯房改造,各示范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建设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上,以整组推进和整合数组推进的模式新建示范点,示范点新建户数均达到30户以上,并根据地块容纳情况预留部分新增住房建设用地,为今后扩容建设提供空间。建设面积上,为充分节约用地,各新建示范点住宅、生产管理用房总体占地面积不超过0.5亩,住宅建筑面积最小60平方米,不超过240平方米,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宿、文旅等附带产业,建设多功能住宅,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总体上不超过300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上,新建示范点全面配套建设供水、供暖、供电、排水、网络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建设垃圾收集、粪污处理等环保设施和绿化、亮化等景观设施,确保示范点建设“特色鲜明、生态宜居”。三是高质量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农户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和需求,由农户自主选择户型和面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不同需求。施工企业选择上,明确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建筑资质,实力强、守法信用好、诚信等级高的施工企业方可参与建设,既保障建设质量又保证工程进度。乡村振兴办统一选派工程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尊重群众意愿,聚焦主责主业,着力破解瓶颈制约

始终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出发点,从示范点确定、概念性方案设计、户型、选址、用地保障、施工建设等环节,严格把关,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所需、所想融入到土坯房建设各环节,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保障群众监督权和参与权。一是破解土地制约,为充分保障建设用地,在不突破基本农田红线、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土地性质,最大限度保障建设用地。二是破解资金制约,强化财政资金引领,形成了“农户个人为主、政府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助推、社会资金参与”的多途径筹融资渠道,积极协调农商银行,每户承贷8万元政府贴息自筹贷款。成立区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肃州支行,每户补助10万元,同时,通过群众自筹、酬劳、社会贤达捐助等形式,多渠道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破解体制障碍。新建房屋按照宅基地确权要求,统一颁发宅基地确权证。对不愿意新建住房并由农村进城购房的农户,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房屋评估定价后予以补助,拆除原房屋,同时保留宅基地申请使用权利。对无偿还贷款能力并且愿意新建房屋的五保户,以申请政府补助的形式予以保障。

积极整合资源,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示范点建设

为扎实做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肃州区委、区政府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各类项目和资金4000余万元,全力保障示范点建设。一是从争取的重点扶持县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用于示范点道路配套,1500万元用于示范点架设路灯。二是申报创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14个,配套资金统筹用于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联系电力、水务等部门,示范点供电设施由酒泉供电公司申报项目解决,供水由水务局全力保障解决。四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围绕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在解决用电的基础上,通过并网发电增加群众收入,壮大集体经济。五是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通过争取项目和资金,新建示范点全部建设污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垃圾桶、垃圾收集站等设施,实现人居环境面貌的彻底改观。通过各类项目和资金配套,最大限度减少因示范点基础设施体量过大造成群众负担重的压力,减轻群众负担,将政府的各项利好政策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截至目前,新建住房达到1346套,封顶住房426套,剩余920套9月底完成封顶,10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1月初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肃州区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工程,是一件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大事,更是以农村土坯房改造“小切口”,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破乡村振兴“大命题”的关键举措,重视程度之高、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下一步,肃州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和工程进度,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全面推进各类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群众如期搬迁入住,同时加大乡村治理“软实力”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切实将乡村建设成有吸引力、生活便捷、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全面开启农村群众幸福生活新篇章。(供稿:乡村建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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